男子上班28天倒欠公司3280,因为少发了朋友圈??
劳动法规 2022-05-12 1333次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一名男子在一家酒企应聘当销售,28天后被劝退出工作群。男子向公司索要薪酬,发现自己倒欠公司3280元。

据新闻记者了解,赵某和公司并未签劳动合同,律师表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另外,劳动者只要正常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赵某应聘的公司 ↑↑

钱到底是怎么扣的??

微信添加人数、群动态等考核数据不达标

从赵某提供的公司考核数据表格显示,他从2022年3月22日开始,直到4月18日结束,共计工作28天。28天内,群动态扣款980元,工作汇报扣款300元,微信添加人数扣罚2000元,共计扣款3280元。

表格中也可以看出该公司对运营人员的具体要求:

↑赵某的销售考核数据↑↑

公司怎么说??

他未按要求去朋友圈发动态,因考核不合格被劝退



新闻记者联系该公司一位负责人王某。王某表示:赵某确实因考核不合格被公司劝退,相关数据表格已经发给赵某。对于赵某倒欠公司3280元一事,因为赵某并没按照公司要求完成去朋友圈发动态等工作。

王某表示,公司对赵某是实行的代理制度,没有定额的基本工资,但是有保底收入3000元,必须服从公司管理。销售出去的酒有红线价格(基本价),超过红线价格属于销售人员的收入,并且在当天支付了。

针对赵某在职期间的工作情况,王某表示,原本有7天的观察期,当时他并未通过观察期。因团队的关系,赵某没有签订合同,一直工作了28天,因未通过考核,所以劝其离职。

这事到底谁对谁错?

扣罚待遇不能超过最低工资,还应在一月内签劳动合同

5月9日,新闻记者就此采访了多家律师事务所。

北京东卫(成都)律师事务所陈律师介绍,从事情的整个过程来看,像赵某每天按时上下班,向公司交每日总结等,公司承认有“保底3000元”,实际上是要接受公司的管理和考核。不管签没签合同,他和公司已经是实质性劳动关系,不存在公司说的赵某是代理公司的酒,如果是代理公司的酒,双方是合作关系,是不会接受公司管理的。

四川瑞利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对此则表示,整个过程中,公司有几方面的问题:

1.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自入职之日起,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按照《最低工资规定》的要求,劳动者只要正常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如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侵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可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检查部门回应



5月10日,新闻记者致电巴中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关注到网传消息,他们正介入调查此事,如网传消息属实,该公司已经违反劳动法。

工作人员表示,用人单位制定合理的奖惩制度可以理解,但是没有理由出现员工倒欠公司钱的情况。目前,劳动监察部门尚未收到当事人赵某的投诉举报电话,也未联系上赵某。该部门希望赵某能够主动和劳动监察部门联系,配合他们推动此事顺利解决。

对此,各位网友怎么看待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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